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21 23:35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976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响应供应商已成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定点供应商,提供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2209时00分到20260126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1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中洲中心南塔B座805单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129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中洲中心南塔B座805单元会议室

七、其他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发送至我司邮箱gzgxzbyx@126.com,我司收到资料后把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投标人需开具发票的公司信息(Word版)、邮寄地址、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悦康街1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国讯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中洲中心南塔B座805单元会议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826285328

电子邮件:gzgxzby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国讯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